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55,957.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7%,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为公司跨境电商物流等新业务获得显著进展;实现营业毛利额19,257.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1%,毛利增长主要原因是跨境电商布局进展顺利,提升公司盈利表现;实现营业利润16,046.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7%;实现利润总额16,131.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6%,营业利润下降主要原因是新业务布局前期投入较多,以及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同比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40.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5%,利润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新业务拓展以及降本增效措施取得有效进展。
国际物流方面,期内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第二季度开始,与知名头部跨境电商平台的合作取得显著进展。公司把握跨境电商出海行业机遇,继续夯实公司国际物流网络矩阵,拓展国际拓华南、华东直飞欧洲、英国、美国等地的货运航线,为传统国际贸易与跨境电商头部企业提供稳健高效的国际运输解决方案,赋能跨境电商平台与中国产品出海。公司持续深化跨境电商业务,加强跨境电商境外节点布局及物流体系建设,构建跨境电商贸易新生态。在海外仓方面,公司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欧美地区等跨境物流枢纽节点设立高标准仓储设施,完善尾程物流网络覆盖,与公司海外干线渠道优势及落地配资源实现高效协同,共同构建跨境电商全链条服务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电商出海需求。上半年实现收入34,030.00万元,同比增长2,483.49%。
医疗战略推进方面,2024年上半年继续扩大医疗全球中心仓GSP仓库业务,围绕两大医疗检测龙头客户开展全面深度物流业务,实现深港联动、仓储运输一体化,高效支持其全球业务,充分满足客户供应链物流降本增效的需求。上半年实现收入8,686.60万元,同比增长7.57%。
消费食品方面,公司作为国内高端进口酒行业供应链交付最大服务商,随国际品牌高端进口酒客户本地化产业链迁移推进,成功拓展多项本地产品出口项目。公司将打造国内创新的华南特色的高端进口酒产业链一体化商贸综合服务平台,在华南建设跨境高端进口酒全国中心仓,利用公司多年积累的高端进口酒上下游产业资源,为客户提供从上游大宗农产品原材料采购、供应链金融、国际仓储运输、清关报关、国内仓储运输、厂内物流、包装分装、toB toC线上线下经销分销配送等一体化特色服务,引进国际龙头高端进口酒品牌客户,在仓库拓展服务链条,延伸到仓库加工、免税和一般贸易分销。上半年因外部影响因素消失,澳洲葡萄酒品牌重返中国大陆市场,公司通过国内领先的高端酒类垂直供应链服务体系,为澳洲葡萄酒品牌在中国市场重新开展长期稳健业务提供有力支持。消费食品内贸零售板块,公司持续打造多品类产品矩阵,与调味品、休闲食品、保健品、液态奶、宠物食品等类目的头部品牌达成深度合作,完善各大电商平台的店铺运营与渠道覆盖;同时公司多地云仓及客服中心也可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专业服务提升行业专业度及竞争力。上半年实现收入12,236.03万元,同比增长89.64%。
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方面,公司积极把握战略产业发展机遇,深化重点龙头客户服务合作,为华南片区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提供全天候快速响应的半导体生产设备保税寄售维修服务。公司持续扩大客户基础,加大供应链管理深度,基于客户和市场需要不断覆盖更加多元化精细化的供应链管理产品,打造半导体设备厂商保税寄售维修供应链行业标准,为深圳打造半导体设备厂商良性的售后服务生态圈。同时公司也凭借领先的供应链资源统筹配置与战略投资孵化能力,积极探索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延伸机会,发掘产业链中服务与贸易等环节的增量潜能。
运营方面,上半年公司总结精细化运营经验,发挥东方嘉盛供应链品牌优势,整合市场物流运力资源,逐步构建公司运力池,优先新能源运力,推行绿色低碳供应商体系。在项目物流、公路干线、仓网城配等不同的领域实现灵活资源配给,结合内部供应链运输系统的实装,有效降低业务中物流运输资源调配成本,强化了运输路由管理、提升了费用结算效率;坚持公司供应链运营服务4PL战略定位,深入客户产业链,集成供应链项下的各类服务模块,为行业头部客户设计一体化的供应链综合解决方案,为客户日常的生产活动带来可预见的运营成本降低及利润增长趋势。
数字化战略推进方面,WMS、TMS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升级推进,在上海、深圳、重庆等多地DC仓库全面铺开,在一年内完成全面替换覆盖。通过收集运营数据,利用物联网(IoT)、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AI)等先进技术对数据进行跟踪分析,发现运营管理中问题,助力企业及时快速调整管理策略,提高供应链运营效率。在提升“软实力”的同时,投入仓库智能化增值加工流水线,将库内加工作业全面自动化,通过对接WMS和SCM供应链系统实现信息收集的智能化,大幅提高仓库的作业效率。公司是首批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AI智能数字报关服务平台助力进出口企业通过AI创新科技赋能数字化通关。AI机器人除智能报关外,还应用于财务、物流等单证的识别和关键数据提取,构建企业级数据中心和单证中心。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创新科技在数字化进出口贸易管理中的研发和应用投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数字孪生技术等新质生产力完成供应链的映射,帮助优化供应链流程、规划运输和设施。
全球仓储网络建设方面稳步推进,国内方面,“一带一路”仓储网络战略布局落地如期进行,重庆、昆明、嘉兴、龙岗四地自建仓储项目上半年进展顺利。重庆项目将会助力现有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新产业引入,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终端、笔电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及设备、消费品等行业;协同平台的建立对产业生态圈的深度整合、创新、升级带来促进作用,并推动这些产业在重庆的落地扎根。嘉兴项目的建设,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商贸促发展,配合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助力嘉兴港与上海洋山港、宁波北仑港合众连横,产业转型升级,主要服务于工业品、新能源、酒类、化妆品上下游企业以及电商区域配送中心。昆明项目建成后将打造集跨境电商物流平台、现代物流、高标准仓储、综合营运中心为一体的现代化跨境电商网点,实现进出口加工、物品的入库、储存、出库的功能定位。海外仓方面,公司把握跨境电商发展痛点,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欧美地区等跨境物流枢纽节点设立高标准仓储设施,完善尾程物流网络覆盖,赋能跨境电商平台与中国产品出海。自动化仓库方面,公司配合市场需求,积极引入新质生产力推进供应链数智化升级,打造以自动化储存、智能化拣选、AGV/AMR智能搬运设备为基础的智慧仓库,构建全链条、数字化、柔性定制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供应链资源的高效配置。
2024年5月,公司完成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92,960,2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54,500.00股后的192,005,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现金分红总金额16,320,484.50 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76,802,28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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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2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7月18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5,050.9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197.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65.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7.9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37.25万元)。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707.36 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8,758.36 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8,758.36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97.6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60.0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0.7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39.39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9月16日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8月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5月18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1日,本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2022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嘉盛”),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4,037.79万元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3日全部签署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0.69万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利息收入2.2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30万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手续费0.08万元)。
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64.0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97.60万元。
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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