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7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去年以来禁毒工作基本情况,介绍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举措成效,并发布10件相关典型案例。东海县人民法院陈某明非法提供品案入选。
被告人陈某明系江苏省东海县某医院急诊科医生,具有开具品处方的资格。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何某某因肾结石疼痛在多家医院治疗,其间陈某明多次为何某某开具盐酸注射液。后何某某因多次注射盐酸注射液等镇痛药物而对成瘾,于2021年11月1日至12月11日到外地某医院戒毒。2022年3月26日,jinnian金年会官网陈某明在明知何某某注射已成瘾,且冒用他人身份就诊的情况下,仍违反国家规定,继续给何某某开具盐酸注射液。截至2023年2月11日,陈某明通过给何某某开具处方,非法提供盐酸注射液共计200余支(每支10mg/ml)。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明作为依法从事使用国家管制的品的医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明知何某某注射已成瘾,仍向何某某多次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提供品罪。陈某明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明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本案审结后,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陈某明工作单位发送司法建议,针对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临床使用规范、患者身份核实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接收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着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提供、滥用麻精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原标题:《晶苑·荣誉东海县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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