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关乎大民生。“感谢法官,帮助解决了我的养老问题,孩子们以后不会再因为我闹矛盾了。”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在法庭门口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真诚表示感谢。近日,经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既为老人找到了满意的住处也为子女赡养提出了“最优解”,最终通过处理这起案件,不仅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维护了家庭和谐稳定。
原告刘大妈于2024年8月2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六名子女向其支付赡养费,诉称其年近八旬又身患疾病,在生活中六名子女未能妥善履行赡养义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经向原、被告双方了解,刘大妈诉请内容属实,六名子女因为刘大妈的住所确定、日常生活照料及给付赡养费等问题发生争议,所以均未向刘大妈妥善履行赡养义务。本案虽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但是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希望在帮助刘大妈解决养老问题后,同时也帮助这个家庭重拾亲情。一方面,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刘大妈情绪,同时向其了解生活基本情况及养老事宜意愿;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向六名子女释明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子女之间的争议不应成为不向老人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劝解其为刘大妈找到合适的住所后,协商确定日常生活中负责照料生活起居的子女及赡养费数额,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 家事纠纷关乎家庭幸福,因此在司法工作过程中法官往往会将情理法相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司法的温度,既妥善解决家庭矛盾,又修复往日亲情,从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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