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年会棋牌官网《左传》中记载道:“善不可失,恶不可长”,说的是在人们的生活中,应当惩恶扬善,不能让良善的品德丢失,更不可让恶事任意滋长,危害平静和睦的生活。

  2009年,陕西渭南一拾荒女惨遭醉汉侵犯,事后该男子染上艾滋后引发一场血案,但就在他作案后的第二天晚上,又杀害了一名女子,更是将目击者打成重伤险些丧命,如此嚣张和疯狂,最终的结果只会是自取灭亡。

  2009年8月13日凌晨,一名男子听到自己院里的狗一直狂吠不止,心生疑惑之下便打着手电筒外出查看,而在他刚走出家门不远,他便从手电筒照到的地方处发现对面那处垃圾堆里好像躺着一个人,身旁还留着不少血,恐惧之下便大喊:“有人死了”。但在他刚刚将此话喊出时,一名男子便站在他的身后问道“老王,谁死了?”。

  听到这话后王某便拿着手电筒照了过去,发现同村男子原长明的鞋上和衣服上沾满了血迹,而且手上还拿着一把匕首,于是内心更加恐慌,随后便不顾一切的大喊大叫了起来,随后原长明便与他搏斗了起来。听到丈夫呼喊后,王某的妻子便出门查看情况,在看到有人想要伤害她丈夫后,便不顾一切地和对方缠斗了起来。

  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夫妻二人均受了些伤,但却认出了那名男子就是原长明,而且还将他手上的匕首给抢了过来,且周围的街坊邻居听到呼唤后也纷纷从家中走了出来,眼看形势不利,原长明便逃离了现场。报警后,王某夫妇将抢来的匕首交给了警方,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鉴定,王某在搏斗的过程中所受伤势属于开放性颅脑损伤,构成重伤。

  警方在赶到现场后确认,死者为本村村民赵某,当天系外出打麻将后回家途中遇害,死因系多次遭受钝器伤害所致严重颅脑损伤,且颈部受锐器伤害致大出血。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锁定了嫌疑人正是原长明,14日,潜逃在外的原长明被警方抓捕归案。

  面对搜查到的证据,他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同时,在本案案发前不久,他刚刚将一名拾荒女子残忍杀害。

  曾经,原长明在父母的介绍下有了自己的婚姻和家庭,但性格懒惰且行事懒散的他即使在有了孩子之后也没有做出任何改变,还常常伸手向妻子索要钱财进行消费。若是不给,性格暴躁的他便会对妻子进行拳打脚踢,最后,忍受不了这种生活的妻子便离他而去,再也没有回来过。

  妻子离开后,他便时常去父母家中吃饭,孩子更是交给父母照顾,在家中独自生活的他平时打打零工,维持自己的生活。在经济上出现困难后,他便盯上了别人家的财物,2007年,原长明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08年6月,原长明刑满释放。

  2009年的一天,他在外出时便发现了一名流浪至此的拾荒女,因长期独居生活的缘故,再加上当时喝醉酒的缘故,在看到这名陌生的拾荒女且发现其精神状态有些问题后,便对这名拾荒女产生了邪念。

  随后原长明便一路尾随跟着她来到了当地的一处废弃窑洞后,便强行与其发生了不正当的行为。随后安然离去,而那名拾荒女在当地并无亲友,再加上精神状态不正常也就没有报警。之后的一天,原长明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出现发热、头疼等症状,担心之下便去医院做了一次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他感染了艾滋病。

  这一结果让性情本就暴躁的他难以接受,认为这一切都是那名拾荒女害的,于是当拾荒女遭醉汉侵犯,男子得知自己染上艾滋后引发了这场血案。8月10日那天晚上,原长明带着一把匕首以及一把斧子,骑着摩托车来到了那名拾荒女所暂住的废弃窑洞内。面对穷凶极恶的原长明,这名拾荒女子本能地想要逃离,但却并未逃出厄运。

  原长明利用斧子将其敲晕后又怕她没死,便用刀再次对拾荒女的身体施加伤害。在确认拾荒女已经死亡后,他又担心拾荒女的尸体被人发现,让自己遭受牢狱之灾,于是便利用匕首和斧子,对其尸体进行处理,随后将尸体掩埋在这处废弃窑洞的一处土坑中。

  12日,当他处理完这些事情后便想着将作案工具抛弃,但担心被人看到于是便将时间选择在深夜。当晚11时许,原长明随身携带着作案工具前往挑选好的抛弃地点的路上时,恰好遇到了打完麻将准备回家的赵某。赵某一看到无所事事的原长明便来气,说他把老婆逼走还坐了牢,也不为家里的老人小孩考虑,成天就只知道出去玩。

  而此时刚刚杀完人,情绪还比较极端的原长明在听到对方的这些话后便拿出准备抛弃的凶器,随后将其杀害。然而,就在他准备将赵某的尸体扔到附近的垃圾堆进行处理时,王某家的狗闻到血腥味后便立即吠叫示警,随后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原长明因确诊艾滋对拾荒女产生报复心理,为发泄情绪,随身携带作案工具来到案发现场,存在预谋情节。随后利用作案工具对被害人施加伤害,手段极为残忍,随后又利用作案工具对被害人的尸体进行处理,情节恶劣,应当严惩。

  随后,在处理作案工具的途中,原长明因口角争端与被害人赵某发生矛盾,在极端情绪作用下,将赵某杀害,并对其尸体进行抛弃处理,其行为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在发现目击者王某后,再次手持凶器对王某的生命安全进行伤害,但因为主观意愿之外的因素未能得逞,导致王某重伤,其行为再次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原长明犯故意杀人罪,造成两死一重伤的危害结果,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文由:金年会品牌橱窗有限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