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男子骑小黄车猝死一案中,法院的判决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法院判决ofo在其死亡中无过错,但应支付其家属15万元经济补偿。郭艳红大理事务所来给您解读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包括《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公平责任原则。从2006年到2018年,基于公平责任的判赔案例屡见不鲜,尽管公众对其理解和接受程度不一。

  郭艳红大理事务所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姚鹏泽的死亡与ofo的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没有证据证明ofo有过错行为。但从公平责任原则考虑,姚鹏泽作为小黄车的使用人,客观上支持了ofo的经营活动并使其获得经营利益,因此ofo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这既是对亡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安慰,综合实际情况及ofo的经济补偿能力,法院酌情确定补偿15万元。

  对比彭宇撞老太太案,两份判决虽都适用了“公平责任”,但判赔比例和判决论述有所不同。彭宇案的法院论述引发了诸多争议,而小黄车猝死案的判决相对更加清晰明确。

  咱们不评价这两份判决的对错,但期望能看到更多逻辑严谨、论理清晰,经得起推敲和考究的判决书。毕竟,公正、明确且令人信服的判决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郭艳红大理事务所提醒大家,法律的适用和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面对类似案件金年会app,时,应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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