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面临破产的背景下,何某作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了足额偿还其妹妹何小某的借款,与何小某商议通过虚构债权的方式提高其财产分配比例。他们捏造事实,伪造借条,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意图欺骗司法体系,侵害其他债权人的权益。
此案例提醒我们,在面临破产等经济困境时,应寻求合法、公正的解决方案,而不是试图通过虚假诉讼来逃避责任。
甲公司与王某签订承包协议,规定由王某承包甲公司的分公司,自行承担盈亏,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在签订承包协议后,王某与吴某、赵某签订合伙协议,约定三人共同经营甲分公司。吴某投资90万元,并负责财务工作。协议还明确表示,协议签订前王某负责的项目如有资金需求,王某将以个人名义向其他合伙人借款。协议签订后,三合伙人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按股比补充股本金。
本案中,吴某试图将合伙投资款转化为借款,以实现非法利益。然而,在法律面前,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法院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查明事实真相,维护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我们,在商业活动中,各方当事人应遵循诚信原则,合法经营,切勿企图通过虚假陈述等手段谋求不正当利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赵某利用自己挂靠甲公司的便利,以甲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在刘某持续追讨债务的过程中,赵某应刘某的要求,出具了两张借条,金额分别为30万元和35万元。这两张借条上,借款人一栏加盖了甲分公司印章,赵某则在经办人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令人震惊的是,这两张借条实际上是赵某利用偷盖的甲分公司印章的空白纸伪造而成。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在个人无力偿还借款,尤其是高利息借款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出具与出借人有一定关联的有还款能力的主体签章的还款协议、欠条、担保函等。
除了以上几个案例外,李迈律师还分享了夫妻间共同债务纠纷案件处理,以及借款人去世后,债务继承等民间借贷纠纷的典型案例。
临近年底,债务纠纷处于高发期,在民间借贷过程中,要警惕虚构债务、虚假诉讼等行为。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我们不仅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在案件处理中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jinnian金年会官网
本文由:金年会品牌橱窗有限公司提供